引言
魏晋时期,赋家们袭承前人的赋创作理论,文体意识逐步趋向成熟——首先,我们要知道,赋体文学具备铺陈的特征,比如挚虞在引用古语“赋者,古诗之流”时,中间加了“敷陈之称”。铺陈是赋最基本的创作手法,已经成为古代文人的共识。
日本汉学家铃木虎雄认为,“班固曰‘赋者,古诗之流也’。考其理由,盖《诗》以诵读声写铺陈,赋之形式所由生也。如曰赋为诗流,要当主此”,赋文学的铺陈形式生成,并不能单一地从诗“六义”赋为铺陈即可略过,还因其诵读声音的铺陈。也就是说,赋在源头创作已经注重音声形式。
西晋赋的创作论分别体现为内容上的如何通过“征实”和“触类”以“铺陈”,形式上的讲究语言音韵和谐,通过叠音、用韵达成诵读之“铺陈”,对前人“赋心”、“赋家”观都有所继承和发展。
“征实”和“触类”:对“赋心”说的继承与发展
展开剩余88%“赋心”创作观由西汉著名赋家司马相如(前179?年-前118?年)提出,“赋家之心,苞括宇宙,总揽人物,斯乃得之于内,不可得而传。”“苞括宇宙,总揽人物”八字是“赋心”说的精髓,也就是说,赋涵盖的艺术空间要广阔,赋家笔下描绘的事物应当包罗万象。“宇宙”代表着汉代人的“天下”概念,这也符合当时赋作为一种政治文体而言所具备的要素。
汉代的赋作观基本上都是沿用司马相如的赋论,如班固的《两都赋》、张衡的《两京赋》,这些赋作品都有叙事恢弘磅礴的特点,所记载的物品种类繁多。就赋的创作方法,该时期也有了新的理论诞生,一类是根据时代要求发展前人赋学观念,另一类是为新的赋作题材注入新的创作理论。
以左思为代表的“弃虚而征实”创作观
在西晋赋家中,提倡以“实”为创作原则的首提左思。左思对出现在赋中的所描绘的事物,需明确其真实性,要考证“果木”、“神物”是否出现在实地,力求弃“虚”而“征实”,于是他的《三都赋》就有必要落“实”。
“余既思摹《二京》而赋《三都》,其山川城邑,则稽之地图,其鸟兽草木,则验之方志。”,他参照班固的《二京赋》来写《三都赋》,从根本上说,《三都赋》的性质属于京都大赋,那么其书写模式会基本按照宫殿、都邑、射猎、风尚宝物等部分展开。京都大赋是大一统国家时期的流行产物,而左思又是一个有抱负的人,要想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有所建树并有所超越,则要在某个创作部分上花更多功夫。
或许左思想通过《三都赋》“立言”以达扬名“不朽”据记载,左思创作《三都赋》前后共耗费了十年,出现在赋中的山川、城邑、鸟兽、草木等事物都必须能在地图和方志上查找得到,达到真实程度的最大化,这就是《三都赋》与四大赋家的大赋的不同之处,弃虚而征实。
“何则”,赋为什么要征实?左思以赋源于“诗”为由——诗有“以观土风”的功能;而赋的起源也与“升高能赋”有关,文人歌颂其所能见的山河好物,所以文本的真实性对读者而言十分重要。“美物者贵依其本,赞事者宜本其实”,左思要将赋文中出现的事物的“本”“实”都反映出来,也只有这样,才能发挥赋的实用价值。他对赋的要求达到“史”的级别,“类书”的性质。
赋的科普大众的功能,早在东汉班固的《汉书叙传》中指出司马相如赋“多识博物,有可观采”。“洛阳纸贵”现象的出现,俨然证明《三都赋》发挥到了普及功能,左思也因此“一作成名”。郭绍虞认为,左思的“征实”观受东汉王充“真实论”影响,反对虚诞失实。
“真实论”要求事实真实,思想真实和情感真实,然而过度追求科学真实会伤害文学创作。由于左思希望赋作能摒弃一切想象,这与西晋当时“情”的自觉潮流相悖,即使后世像东晋孙绰等文人对左思赞赏有加,但文学创作需要想象,这也使“征实”观难以得到真正的继承并运用于创作中。
另外,皇甫谧也认同赋尚“实”的创作观。他同样看到汉大赋内容虚有其表,“自时厥后,缀文之士,不率典言,并务恢张,其文博诞空类。”,强调赋作记载事物的可考察性,“其物土所出,可得披图而校”。但与左思的“征实”观不同的是,皇甫谧注重是是“征实”的结果,在于达成赋“纽之王教,本乎劝戒”的历史以来的讽谏功能,这也符合皇甫谧作为一个文官在情境之下对赋体文学的期待。
以皇甫谧为代表的“触类而长之”创作观
皇甫谧在《三都赋序》写到赋有“因物造端,敷弘体理”的特点,指出“引而申之”、“触类而长之”的创作方法。“引而伸之,触类而长之”最早出自《易·系辞上》的“引而伸之,触类而长之,天下之能事毕矣”,“引而申之”,意为将某件事、物延伸到其他相关的事、物及意义;“触类而长之”,意为接触一类事物的知识,通过延伸,可以学习到其他类似事物。
阮籍(210年-263年)在《通易论》中解释“易”的时候同样引用到,“引而伸之,触类而长之,分阴阳,序刚柔,积山泽,连水火……六十四卦,尽而不穷。”当然,从这里可以看到,“引而伸之,触类而长之”的内涵极为庞大丰厚——“六十四卦,尽而不穷”,所以说“引申”、“触类”的状物方法进入赋的创作中,则赋果真“欲人不能加也”。这种创作方法的提出有以玄入赋的意味。
与“征实”创作方法的重点不同,“触类”需要作家对赋内容的扩充时加入联想,不仅“触”物之同类,还能由物及人、事、情,以达到抒情言志的文学效果。“引而伸之,触类而长之”效果的呈现,类似《诗经》表现手法的“比”“兴”。“比”,以彼物比此物;“兴”,言物起兴。挚虞曰:“比者,喻类之言也;兴者,有感之辞也。”,“比”和“兴”都需要作者和读者加以联想,“比”主要体现在物与物之间,“兴”主要体现在物与义(情)之间。
赋以“引申”、“触类”状物表志时,可以说是与“比”“兴”手法通用了。于这方面而言,赋论仍旧继承了《诗》论,带着浓厚的儒学思想。皇甫谧从创作角度反证赋源于“诗”,是否也可以正向理解为,作为“诗”六义之一的“赋”善于铺排,若想达到铺排的“文辞尽丽”效果,则需“引而伸之”和“触类而长之”呢?赋这一文体,贵在极尽其能地描摹事物。
“引而申之”、“触类而长之”,其实都是关乎赋家在赋创作时,如何铺排文辞、充分状物以表达情志:“敷弘体理”是赋铺排状物的要求,“触类”指接触同类事物,“申”和“长”是事物铺排书写的过程,目的达到文辞“极美”、“尽丽”的效果。
皇甫谧主张赋创作力求“征实”,结合“引申”、“触类”实现“文辞尽丽”的效果,皆离不开赋教化最终目的,“大赋的‘极美’‘尽丽’与‘纽之王教,本乎劝诫’是可以相互依存、相得益彰的。这实际上是说辞赋应该用最完美的形式来表现社会功用的内容。”
与“触类而长之”的方法类似,成公绥(231年-273年)在他的《天地赋序》中提到“敷演”法,“赋者,贵能分理赋物,敷演无方,天地之盛,可以致思。”“分理赋物,敷演五方”,就如皇甫谧所言的“因物造端,敷弘体理”。成公绥把乾坤阴阳、玄黄天地都纳入了赋的描述范围,可见其创作视野之大,也从侧面看出,“苞括宇宙”的“赋心”观一直延续至晋代。
西晋另一位著名赋家傅咸(239年-294年),虽无直接的赋论留世,但他的《叩头虫赋》,里面提到“触类”写法,“贵不远而取譬。虽不能触类是长,且书绅以自示”该句虽然就具体的描写对象取材创作而言,但仍能看出傅咸赋创作的方法。他认同赋有“触类是长”的写法,只不过他这篇赋的写法是“贵不远而取譬”。
这一时期的赋家对状物的处理手法,已经不局限于汉大赋对物的宽宏铺陈,而开始触发深层的情或志乃至哲理的思考,比如傅咸想通过“叩头虫”以小见大,咏物言理。另一篇作品《萤火赋》“盖物小而喻大兮”同样运用以小见大的方法,把“不竞天光”、“在晦能明”的萤火虫比喻为贤臣。
傅咸的作品和创作理念,更加印证了前面所论,“触类”法类似“比”“兴”手法——譬喻、言理、抒情。傅咸的思想有种浓重的儒学色彩,《晋书》评其“好属文论,虽绮丽不足,而言成规谏”。和皇甫谧、左思等人的思想一样,“规谏”的教化目的或是傅咸用意之一。
结语
总的来说,可以发现,西晋很多赋学观点继承着儒家文艺观,文学的儒家道德取向与教化功用仍被文人重视。从汉代到西晋,即使儒学一度受到玄学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的冲击,但它的影响不曾间断。另一方面,玄学进入文学,加重该时期文章的说理色彩,不仅扩大了文学创作题材与价值,更丰富了西晋文论的立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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